院属各教学院系、各部门:
为保证本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正常组织,根据《贵州省教科规划办关于组织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结合实际,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申报程序
第一阶段:申报人填写并提交申报书纸质版——所在单位审核并择优推荐申报——贵州省教科规划办评审推荐申报
第二阶段:获教育厅推荐申报项目负责人获取申报身份(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注册账户)——申报书填写——所在单位线上审核——归口管理部门线上推荐——形式审查
申报人不得提前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进行申报,必须通过第一阶段的申报,获得贵州省教科规划办推荐申报资格方可在平台进行申报,未通过贵州省教科规划办评审推荐直接在系统申报的项目视为无效申报,请各位老师严格按照申报流程进行申报。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17:00,逾期不再接收。
三、提交材料
纸质版贵州省申报汇总表(1份)及活页材料(A4双面印制,一式2份)提交至科研处530室。
科研处
2023年5月9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2023年上半年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申报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2023年委托课题招标的通知